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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梦回唐朝 于 15-7-2010 21:53 编辑
从小到大,我从来不写真正的日记。小时候为了应付老师的检查写的日记,一律以“今天”开头,以“高高兴兴地回家了!”为结尾。一天就可以把一个星期的日记全部写完。
真是想不到在这一两年的絮絮叨叨里,我居然写了满满几大页。
改变是从怀孕开始的。我翻出以前朋友送的一本绿封面笔记本。每一页的边缘都是银色的,非常豪华与结实,配得上我的计划:有一天把它当成一份礼物,送给我那长大了的孩子。写着写着,偶尔有走神的时候,不光是怀孕日记和孩子的成长日记,渐渐也偏点题,说说自己的某点感悟或某些看法。再后来,有了更深的感悟,觉得生命其实就是一份礼物,要提醒自己享受这份礼物,珍视这份礼物。
刚开始,我给这个用文字抒情的空间取名为:金质情人。寓意一生无可替代的父爱与母爱。后来,写下的内容居然更多的是鸡毛蒜皮,于是只能无奈地更名为:凡人如我。
我是喜欢回忆的。回忆里有灰色的阴霾,我愿意将它们轻轻地淡忘。我记得的,是那些快乐与温情。季羡林说:回忆是一种思想活动。既然大师都如此认定,我便更加理直气壮地回忆。所以,我记录了很多回忆的点滴,都是那些我将来翻开来看时还会微笑的片段。
伊斯兰教徒是禁止向孩子传授修辞学的。甚至断定开场白和结束语都是有害的学问。我倒也是赞同这样的观点。太擅于表达(俗话说能把死的说成活的)也许从另一方面来看,是一种弱势。我欣赏那种平实直白的语言,它们更接近真相。正如我看到那些浓妆艳抹、异香扑鼻的人,我总会遗憾他们为什么不展现出一种自然又赏心悦目的仪态。所以,我的表达也平淡直白。记录生活琐事与点滴思索,与文学艺术毫不相干。只是让我更了解我,让想了解我的人更了解我。是否有才华,那并不是我追求的。
我对能把心静下来的事和需要发挥某些创意的事情非常感兴趣。我的身体很健壮,但精神偶尔虚弱,便更讨厌虚假与浮躁,能不折腾就不折腾。照此来看,写一写倒也是一种不错的消遣。
也写过几篇灰色调的日记,但后来还是删掉了。因为不快乐不会永恒,所以更应该让它们随风而逝;因为快乐不会永恒,所以更应该让它们铭记于心。大自然有愈合心灵的能量。忧郁的时候,淋一场雨或躲过绿荫只在艳阳下行走,深呼吸间,某些伤痛不治而愈。所以,只记录值得记录的,抹掉想忘却的。在挣扎间,我更深信自己是一个超级乐天的人。
我用一颗狂热真挚的心来爱生活,我把这种热忱化成每一个平淡得不能再平淡的生活点滴。若有人问:“你爱生活吗?”我会压抑住那狂热,淡然一笑:“也许爱吧!生活不过如此。”看来我是极擅于掩饰的。当别人说:“生活好无聊啊!”我居然也会附和一句:“是啊,生活总有无聊的时候。”
好在可以写一写,让自己潜藏的激动释放掉一些。很多人看到或是没有人看到, 于我,都是无所谓的。我在意的,是我若干年后看到时或爱我的人看到时,能感受到:这样热心活过,挺好。敲敲打打的时候,其实已经挺心安了。——2009年1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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