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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浪子小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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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亏不是在敬老院
今天看新闻,无意间获知,关于湘潭踩踏事件的赔偿问题,当地政府最初给出的方案竟然是“按年龄算赔偿金额,一年1万元”!当时很是吃了一惊,心中感慨,幸亏这事儿是发生在中学校园,幸亏不是在敬老院,否则相关责任部门可要赔大了。
暂且不论这种赔偿方法能不能取信于民,单是能提出这种赔偿建议的领导首先就是值得表扬的。我认为这领导绝对是一创新型人才。如果叫我凭着主观感觉描摹一下这位领导的形象,绝对应该是脑袋前头光光聪明绝顶的那类“能人”,而且肯定是穿着西装打着领结衣冠楚楚的这类。我们的国家真不会用人,这样的人才其实应该一纸文书直接调到中科院搞科研,那么中国的登月梦想的实现可能会提前好多年——至少也应该放到发改委嘛,没看这种赔偿思路多新颖啊。
我们先不考虑这种一岁一万的赔偿方案有多少法律上的依据,单是从人道主义上讲,这就说不过去。人家虽然年纪小,但人已经死了,你还要欺负未成年,这是不道德的,毕竟这些中学生又没有错,他们是无辜惨死。其次,据报道称,8名罹难学生,有7名男生1名女生,年龄在11岁至14岁之间。一个11岁的受害者和一个14岁的受害者的生命价值有区别吗。生命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常识问题,小学生的智商都能想明白的。
当然负责本次善后事件的领导也明白这种按年龄赔偿的方法是极其荒唐可笑的,所以相关受害人一经反对,第二种第三种赔偿方案也相继推出了,这反映出我们的领导在应对突发事件解决社会矛盾的时候,已经具备了高超的应变能力。“一岁一万”仅仅反映了他们在最初对待本事件时候抱有某种天真的幻想,当然这种最初的幻想是不容忽视的,因为这是最初的心理反应,而且往往是最为真实的心理反应。我们要对这种反应做深度挖掘,结果就挖出一系列的问题。
仔细回想一下,我们不难发现,近年来每有重大新闻事件,总有一些愚蠢的领导,带着种种幻想天真的跳出来,试图瞒天过海掩人耳目,结果总是事与愿违欲盖弥彰,自我揭短,搬起石头砸了自个儿的脚。远的不说,上海的钓鱼执法不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吗?闵行倒钩见报以后,闵行区马上刊登了一个来自运管局的工作报告,报告称,在过去两年里,通过这样的方法,罚款了50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的指标。硬是把自个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做起时代的弄潮儿。
我个人认为,种种做法的背后反映出一种文化心态,就是既想息事宁人又不愿真心改错,说恨了,部分人总觉得人民好愚弄。可惜他们忘了,时代已经变了,60年前,人民相信你们,你们说,我是人民的儿子,人民说,对,你是我们的好儿子,但是我们要把你当爷爷来敬;但是今天,人民变的聪明了,如果有人还硬要说人民是他爸爸的话,老百姓也会狡诈的笑笑,然后撇撇嘴说:“你们都是大爷,我们才是孙子呢。”世道变了,大家也应该一切从实际出发,如果态度不端正,即便迫于形势勉强认了错息了事宁了人,那也终究也是个活火山口子。
再具体到本次事件,学生的安全问题历来就是中学教育的重中之重。学生放学围堵的情况时有发生,本人当年上学时就亲历过一次,幸亏当时是白天,而且校领导在授课,及时控制了局面,只是昏倒了几个,没死人,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其实好多时候,问题出现时候,领导首先要做的就是查找相关责任人,并且在时候反思怎样才能防微杜渐未雨绸缪,而不是息事宁人,毕竟赔偿还是其次的,相信没有一个学生家长愿意拿孩子的命来换钱。
如果我们不能真心的悔过改过,防患于未然,那么,即使真有一天,围堵事件即便真的发生在敬老院,相应的赔偿方案估计也会是这样的:先查出一个最大的死者年级,然后拿出一个异曲同工的年龄赔偿方案来,比方说,最大的死者年级是76岁,某某部门的领导会说:“根据某某部门的权威统计,某某地区的平均人口寿命在80岁左右,那么我们的赔偿基数也是80万,但是,根据一岁一万的原则,80减去76才是该死者的善后费……”(浪子小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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