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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隆回县高坪镇政府党政领党权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党中央的权,党的中央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在湖南省隆回县高坪镇实行不了,欺压老百姓。我叫刘万高,汉族,初中文化程度,1946年4月5日出生,现年64岁,系隆回县高坪镇富延村七组人,我予 1990年9月由原高坪镇政府安排到镇计划生育常年工作队工作。开始及在原高坪区公所计育办,和现高坪城建办所属得城管市容监察队工作至今有19年时间。在这19年间,我主要从事计划生育和城管工作(尤其是从1996年到2003年期间,经高坪镇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安排我负责看管新建的镇农贸市场,在这七年间我一分钱得工资未领)。在19年得工作中,我服从领导,听从安排,工作兢兢业业,勤恳扎实,吃苦耐劳,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曾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还荣获县见义勇为三等奖,未高坪镇得计划生育和城管工作做出了不可抹没得贡献。而今我已年64岁,早超过了国家规定得退休年龄,但高坪镇政府队我得劳动待遇和经济补偿及养老保险等问题至今未能落实。
据此,请求上级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落实我应得待遇和所有的经济补偿 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给予答复!!!
隆回县高平镇
申请人; 刘万高 (13327393226)
本文出处: http://bbs.0739i.com.cn/dispbbs. ... p;page=4&sta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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