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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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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22:2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熊好吃鱼。它捕鱼的方法就是用手掌拍击河里的鱼,使他被击到岸边。设想一下,一只熊刚好抓到一只鱼的时候,有个猎人出现。这时他有两个选择:1.把熊赶走得到鱼。2.趁熊吃鱼时,袭击并捕猎它。

熊凶残成性,捕猎它并不是件容易事。要得到熊掌必须以鱼为诱饵。要得到鱼,就得赶走熊(失去熊掌)故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语出《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意思是:鱼和熊掌都是美味,我都想要,但是二者不可能都得到,那我就取熊掌吧,生命和大义都是我想要的,但如果我不能二者兼得的话,我宁愿失去生命,以全大义。

孟子的话在告诫人们要重义,宁可舍生取义,但是人们往往忘记了这本来的意思,却津津乐道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虽然,这也是一个真理。 人不能太贪心,事情不可能让一个人占尽便宜,有所得必有所失,我们应该学会放弃次要的而顾着重要的。

[发帖际遇]: ulcal开车超速被罚款金钱7.
发表于 2009-6-23 23: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鱼与熊撑不可兼得,但相信世在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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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7:3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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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4 08: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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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7 10: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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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7 09: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看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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